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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
骑手进行残疾人盛装舞步赛照片
 
项目简介
 
 

1996年起,残疾人马术盛装舞步赛已正式成为残疾人奥运会的规定竞赛项目。2001年,国际奥委会与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签署协议,规定申办城市必须同时申请在同一场地举办奥运会及残疾人奥运会。第13届残疾人奥运会的马术项目将于2008年9月份于奥运马术项目结束后在香港举行。

残疾人马术盛装舞步赛是残疾人奥运会中唯一的马术项目,亦是国际马术联会认可的七个项目之一。相对于在健全情况下竞赛的奥运盛装舞步赛,残疾人盛装舞步赛是骑手和马匹之间的训练与默契的一个重大考验。是次马术比赛合共产生11面金牌︰5个级别之两项个人科目将各产生金牌,及1面团体金牌。得奖马匹将获给予一份佩花及可装饰马房的马匹铜牌,而骑手将获颁奖牌或证书。

  关于参赛骑手
 

16岁或以上骑手均可参加残疾人奥运会的马术比赛,这是少数男子和女子以平等地位参赛的运动。

参赛条件乃骑手有可量度的肢体上或视觉上的损伤,残疾人马术盛装舞步赛运动员依残疾程度分为五级〈Ia、Ib、II、III和IV级〉: Ia级为最严重;IV级则最轻微。运动员的残疾情况或因疾病或意外造成,普遍包括多发性硬化、大脑性麻痹、截肢、瘫痪和失明。

残疾程度相近的运动员将被安排一同竞赛。在同级的比赛中,评判只会按骑手及马匹的技术评分,跟骑手的残疾程度无关。由于伤残人士的残疾情况甚少转变,因此骑手多于整个运动员生涯中维持同一级别。如果骑手的残疾情况有改善或恶化,他们的级别才会有所转变。

残疾骑手可依照规定携带或穿上认可的辅助器具参加比赛,而视力受损或失明的运动员亦可使用认可的视觉辅助器具比赛。

来自28个国家及地区的73名运动员将参与北京2008年残奥会马术盛装舞步赛。其中12个国家及地区将参与团体赛。

 
Ia级:13名运动员
Ib级:15名运动员
II级:18名运动员
III级:12名运动员
IV级:15名运动员
  关于参赛马匹
 

残疾人奥运会的所有参赛马匹必需年满六岁。有些骑手虽然不能长时间骑马及需要协助,但仍会亲自训练马匹。马匹通常不是骑手所拥有的。事实上,很多参与盛装舞步赛的高水平马匹会同时参与奥运及残奥马术赛,或当它们从奥运比赛退役后再转战残奥赛事。

   
项目规则
 
 

骑手及其马匹须完成一系列的舞步动作,裁判会为每个动作评分(最高10分),最后会给予一个总百分比,获最高百分比的为之胜出。

个人赛分两项科目-个人锦标赛科目及个人自选动作,后者包括一系列舞步,由骑手精心设计并配合音乐节奏,因此盛装舞步赛常被称为「马术芭蕾」。

团体赛选手须完成一额外赛事-团体赛科目。这项赛事的分数会加入个人锦标赛科目的分数中,然后计出一个总百分比。三至四名来自同一国家/地区的骑手可组成一队参加团体赛,最好(最高分数)的三名选手之百分比总和将成为团体赛的成绩。

残疾人马术盛装舞步赛的场地共分两种︰

(a)
Ia级、Ib级、II和III级的
残疾人盛装舞步赛场地为20米乘40米
(b)
IV级比赛的场地为20米乘60米,
因马匹需展示更多舞步,例如慢跑
残疾骑手分级指南(英文版)  
分级指南概览(英文版) 分级指南概览英文版详情
国际马联残疾骑手分级指南(英文版)
(有关残疾人马术盛装舞步赛的5个级别,见第21页)
下载国际马联残疾骑手分级指南英文版
 
  欲了解更多详情,请按此浏览北京奥组委网页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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