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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
騎手進行殘疾人盛裝舞步賽照片
 
項目簡介
 
 

1996年起,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已正式成為殘疾人奧運會的規定競賽項目。2001年,國際奧委會與國際殘疾人奧委會簽署協議,規定申辦城市必須同時申請在同一場地舉辦奧運會及殘疾人奧運會。第13屆殘疾人奧運會的馬術項目將於2008年9月份於奧運馬術項目結束後在香港舉行。

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是殘疾人奧運會中唯一的馬術項目,亦是國際馬術聯會認可的七個項目之一。相對於在健全情況下競賽的奧運盛裝舞步賽,殘疾人盛裝舞步賽是騎手和馬匹之間的訓練與默契的一個重大考驗。是次馬術比賽合共產生11面金牌︰5個級別之兩項個人科目將各產生金牌,及1面團體金牌。得獎馬匹將獲給予一份佩花及可裝飾馬房的馬匹銅牌,而騎手將獲頒獎牌或證書。

  關於參賽騎手
 

16歲或以上騎手均可參加殘疾人奧運會的馬術比賽,這是少數男子和女子以平等地位參賽的運動。

參賽條件乃騎手有可量度的肢體上或視覺上的損傷,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運動員依殘疾程度分為五級〈Ia、Ib、II、III和IV級〉: Ia級為最嚴重;IV級則最輕微。運動員的殘疾情況或因疾病或意外造成,普遍包括多發性硬化、大腦性麻痺、截肢、癱瘓和失明。

殘疾程度相近的運動員將被安排一同競賽。在同級的比賽中,評判只會按騎手及馬匹的技術評分,跟騎手的殘疾程度無關。由於傷殘人士的殘疾情況甚少轉變,因此騎手多於整個運動員生涯中維持同一級別。如果騎手的殘疾情況有改善或惡化,他們的級別才會有所轉變。

殘疾騎手可依照規定攜帶或穿上認可的輔助器具參加比賽,而視力受損或失明的運動員亦可使用認可的視覺輔助器具比賽。

來自28個國家及地區的73名運動員將參與北京2008年殘奧會馬術盛裝舞步賽。其中12個國家及地區將參與團體賽。

 
Ia級:13名運動員
Ib級:15名運動員
II級:18名運動員
III級:12名運動員
IV級:15名運動員
  關於參賽馬匹
  殘疾人奧運會的所有參賽馬匹必需年滿六歲。有些騎手雖然不能長時間騎馬及需要協助,但仍會親自訓練馬匹。馬匹通常不是騎手所擁有的。事實上,很多參與盛裝舞步賽的高水平馬匹會同時參與奧運及殘奧馬術賽,或當牠們從奧運比賽退役後再轉戰殘奧賽事。
   
項目規則
 
 

騎手及其馬匹須完成一系列的舞步動作,裁判會為每個動作評分(最高10分),最後會給予一個總百分比,獲最高百分比的為之勝出。

個人賽分兩項科目-個人錦標賽科目及個人自選動作,後者包括一系列舞步,由騎手精心設計並配合音樂節奏,因此盛裝舞步賽常被稱為「馬術芭蕾」。

團體賽選手須完成一額外賽事-團體賽科目。這項賽事的分數會加入個人錦標賽科目的分數中,然後計出一個總百分比。三至四名來自同一國家/地區的騎手可組成一隊參加團體賽,最好(最高分數)的三名選手之百分比總和將成為團體賽的成績。

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的場地共分兩種︰

(a)
Ia級、Ib級、II和III級的
殘疾人盛裝舞步賽場地為20米乘40米
(b)
IV級比賽的場地為20米乘60米,
因馬匹需展示更多舞步,例如慢跑
殘疾騎手分級指南(英文版)  
分級指南概覽(英文版) 分級指南概覽英文版詳情
國際馬聯殘疾騎手分級指南(英文版)
(有關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的5個級別,見第21頁)
下載國際馬聯殘疾騎手分級指南英文版
  欲了解更多詳情,請按此瀏覽北京奧組委網頁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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